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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工作的通知》(余人社字〔2025〕11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方案,经资格审查、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并经学校研究,同意卢芳同志晋升工勤人员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
对上述同志晋升岗位等级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5年10月25日前向人事处反映。
新余学院人事处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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