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学院党发〔2017〕8号
新余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基本业务能力培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35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配备指导教师进行专门培养。
1.新进校专任教师中的各类应届毕业生。
2.从事高校教师工作不满2年的新调入的青年教师。
3.从其他岗位新转入教学科研岗位的青年教师。
4.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所在学院认为需要配备指导教师的青年教师。
二、导师的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教风,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较深,具备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教师可由学院申报经学校批准后担任导师。
4.身体健康,能胜任指导工作。
三、导师的职责
培养青年教师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治学的敬业精神;帮助青年教师熟悉各教学环节,了解教学规律和教学规范,掌握基本教学技能;指导青年教师申报科研(教研)课题并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具体完成以下任务:
制定青年教师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措施和步骤。
引导青年教师科学制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3.指导青年教师过好教学关。帮助指导对象熟悉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指导对象试讲、听课。跟踪指导对象的教学工作,指导备课,随堂辅导,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每学期听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不少于4学时。
4.指导青年教师过好科研关。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引导青年教师确立研究方向,帮助青年教师拟定科研计划,撰写学术报告与科研论文,使青年教师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熟悉科研项目申报程序。根据本人现有专业和今后的培养方向,有目的要求青年教师参加科研(教研)项目,培养其团队协作精神。
5.与青年教师保持经常性的思想交流、沟通,督促其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6.定期检查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改进情况。
7.按要求填写指导记录、提交指导工作总结,指导期满后写出考核评语,评价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业务能力。
四、指导对象任务
每位青年教师接受指导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在接受指导期内具体完成以下任务:
1.形成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2.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随班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备课(按规范要求写出详细教案)、公开课等与教学相关的工作。同时还要参与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试讲、指导实验、科研(教研)、专业(课程)建设、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等业务实践工作。
3.服从导师的指导,主动和导师保持经常性的思想交流和业务交流。指导对象在接受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等进行总结,并向导师以及所在学院汇报。
4.撰写教学研究论文一篇(可以是未发表论文)。
5.认真填写《新余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
五、管理与考核
1.各学院根据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为青年教师确定导师的人选。导师针对指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指导方案,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由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督促、检查、考评导师的任务完成情况。
2.每位导师同时指导青年教师的数量不超过2名。导师在任期中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坚持指导工作的,要及时更换。
3.符合指导对象条件的青年教师必须接受指导和考核,指导对象接受导师指导培养的经历和成绩,纳入其年度和聘期考核内容。指导对象接受指导期满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学院要按指导方案,组织专家通过评议教案、随堂听课、学生评教反馈,考查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业绩、查看《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等方式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考核,青年教师考核合格后方可结束接受指导。
4.指导对象考核不合格者,延长指导期限一年。若一年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将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5.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6.学校将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作为教师公益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务评审和岗位聘任考评范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指导对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当年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对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成绩突出的导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并予以表彰。
7.各学院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情况,纳入学校年终对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考评范围。
8.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并把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细化导师职责与青年教师培养要求,为每一位青年教师制订详细的培养方案。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师发展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根据需要确定,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具体实施。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
附件:
《新余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工作手册》
青年教师及导师基本情况信息表
青年 教师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来校时间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学 位 | 职 称 |
教研室 | 联系电话 |
导师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来校时间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学 历 |
学 位 | 职 称 |
教研室 | 联系电话 |
主讲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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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余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计划书
指导教师 |
| 青年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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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至少一学年) |
培养目标 (学院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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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计划(包括指导目标、指导内容、指导措施等) (导师填写,可加页) | 指导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方面 指导教师时时给予青年教师正确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的思想,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巩固专业思想,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教学方面 (1)指导编写青年教师本学期讲授一门课程的全部教案、课件并审阅; (2)检查指导青年教师的备课情况; (3)指导试讲,并有选择性的听课了解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每学期至少4次课); (4)有实践教学的学院,要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实践教学(至少一个单元)。 3.科研方面 进行科研能力训练,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导师申报课题、项目申请书的撰写;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使青年教师能尽快涉足科研领域、掌握科研的基本方法。 (以上内容供参考,填写时应删除) (可另附页)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培养对象承诺 | 我愿意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要求,努力学习、实践,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合格”高校教师。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意见 | 根据“新余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本人同意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并自觉履行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教师发展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3、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记录表
指导教师 | 青年教师 |
指 导 记 录 | 指导时间 | 指导地点 |
指导内容、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青年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由导师填写。填写次数根据实际指导情况而定(但一个指导期内不少于8次),此表不够可另打印。
4、青年教师接受指导及助教工作记录记录表
青年教师 | 指导教师 |
指 导 记 录 | 指导时间 | 指导地点 |
接受指导及助教工作记录: 指导教师签名: 青年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由青年教师填写。填写次数根据实际指导情况而定(但一个指导期内不少于8次),此表不够可另打印。
新余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评表
指导教师 |
| 指导时间 | 年 月 — 年 月 |
青年教师 |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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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完成工作情况(由青年教师填写或提供,可以量化的直接填数字,不能量化的简单填写基本情况,详细说明放在总结里;所填内容需提交支持材料) |
助课情况 | 听课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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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改作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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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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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文档撰写情况 | 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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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制作 (若为板书授课,讲义撰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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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情况 | 参加导师科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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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科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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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生科技竞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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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习情况 | 教学培训、学习、竞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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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培训、学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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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总结 | 青年教师对培养期内的工作给出总结。(单独提供)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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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教师在培养期内完成指导工作情况(由指导教师填写或提供,可以量化的填数字,不能量化的简单填写基本情况,详细说明放在总结里;所填内容需提交支持材料) |
具体指导工作 | 听课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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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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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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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总结 | 指导教师对培养期内的工作给出总结。(单独提供)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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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期满考评意见 |
指导教师意见 | 对所带教青年教师的综合评价:(师德、完成所要求任务的态度、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 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 指导教师签名:日期: |
教研室意见 | 对指导教师带教情况的综合评价:(关心青年教师、指导情况落实、材料齐全、成效等方面) 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 教研室主任签名: 日期 |
专家听课情况 | 听课时间 | 课程名称 | 结果(优/良/中/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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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语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对青年教师在指导期的工作和指导教师带教情况的综合评价: 指导教师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 青年教师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 学院院长签名(学院公章): 日期: |
综合考核结果 | 指导教师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 青年教师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处理意见: 教师发展中心(公章): 日期: |
备注:此表由青年教师填写,填写后连同相关材料和总结提交给指导教师;再由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情况和对青年教师的评价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和总结提交给教研室负责人,由教研室填写对导师的评价意见后,将表交给学院负责人,学院填写意见后,将表及所有资料上交教发中心存档。
6、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公开课评价表
公开课课程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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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时间 | 公开课地点 |
公开课主讲人 | 培养起止时间 |
参与听课专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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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内容记录: |
评 价 指 标 | 优 | 良 | 中 | 差 |
备课认真,教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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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注意世界观、方法论的教育;注重教学内容与基础教育相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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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明确,突出重点,讲清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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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讲解透彻;适当反映本课程的新成果,注意培养创新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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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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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清晰,语言精炼,仪表整洁大方,讲普通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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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安排得当,教学内容准确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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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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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工整,布局合理,举例恰当;注重教学手段的改革,运用现代教学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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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的反馈、反应,及时调整讲课节奏;学生认真听课,课堂气氛活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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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意见及建议: 听课专家签名: 评价等级(优、良、中、差): |
注:该表用于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后学院组织的公开课评价,每位听课教师一张。公开课记录表内容样式仅供参考,也可自行设计表格,与考核表一同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