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项目介绍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项目介绍 >> 正文



关于开展“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7-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构建开放性的交流平台,营造研究教育教学、投身教育教学的氛围,形成教学研讨、思想碰撞、分享经验常态化,助推教师能力提高,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类型

1、教学沙龙

教学沙龙是为进一步促进广大教师讨论教学方法、释解教学困惑、分享教学经验、畅谈教学理想而搭建的开放性、互动性的教师集体研修与交流平台。

2、教学名师论坛

教学名师论坛是为充分利用国内外教学名师资源、思想碰撞、分享成功经验的学习交流平台。

二、组织开展

1、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由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各二级学院(部门)承办。原则上每个学院每年不少于每类型活动一次。

2、各活动主题由承办单位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学科和专业特点,及近期热点焦点问题确定,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3、各单位于开展活动前一周告知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并填写申报书(附件1)及活动预告(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纸质稿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至行政楼221。

4、各单位应做好报道和分享工作。活动结束一周内,将与活动相关的照片(不同角度不少于3张)、新闻报道、活动总结(附件3)等材料发送至中心邮箱,中心将协助报道和分享。

三、有关说明

1、各单位的活动组织工作由教学主管领导负责。每次活动确定一名主讲人,可在教学竞赛获奖教师、教学质量标兵、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优秀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中优先选择,同时鼓励邀请校外专家及学者参与活动。

2、中心向活动承办学院(部门)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资助,主要包括主讲人费用、校外专家的往返车费和住宿费以及海报费用(3张左右)等。其中教学沙龙主讲人、教学名师论坛讲座人费用参照新余学院讲座费用给予支持(附件4)。活动结束一周内验收合格后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分管领导批准通过后,交财务处报销。

3、各活动鼓励相近学院、专业的教师共同举办或共同参加。

4、每年底由教师发展中心评出年度最佳教学沙龙、年度最佳教学名师论坛,并评选出3名优秀组织奖。

5、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项目可参照附件5,也可另行申报。请各学院(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举办。

联系人:教师发展中心李婷婷 电话:13979041369

邮箱:836591018@qq.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8月9日

附件下载(5):

附件1 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申报书.doc

附件2 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第X期预告.doc

附件3 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活动总结.doc

附件4 新余学院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酬金审批表.doc

附件5 各教学单位原申报的教学沙龙、教学名师论坛项目一览表.doc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新余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实施办法

©2018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