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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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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10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02  

关于做好2019-2020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余学院发[2012]9号)、《新余学院“双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余学院人字[2014]1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聘用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程序

1.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填报《新余学院2019—2020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计划表》、《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申请审批表》(2019年度),连同新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试讲。各教学单位组织外聘教师试讲,留存好原始材料备查,并将课程试讲意见写入申请审批表中。

3.资格审核。各教学单位负责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核,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审核相关档案材料由各教学单位留存。

二、工作要求

1.学校从2015年起,将教师(含本校兼职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各教学单位必须优先保障本校教师(含“双肩挑”教师)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聘任外聘教师。少数达不到工作量要求的学院,应考虑安排教师进修转行到相关或相近专业教学。

2.聘任外聘教师应根据学校转型发展工作的要求,优先聘任教学能力、实践能力较强,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人员。

3.严格按照《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对聘任外聘教师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从严把握,已聘用的若有不符合外聘教师的聘用条件,坚决予以辞退。

4.申请“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外聘教师应按《关于提高部分“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通知》(余学院人字[2015]13号)文件要求提供申请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材料方面的要求:校院二级管理后,由二级学院负责完成审批流程,审批后的相关材料由二级学院留存,各单位完成外聘教师聘用工作后,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交教师发展中心。材料截止时期:2019年9月16日。电子稿发邮箱836591018@qq.com。联系人:李婷婷 电话:13979041369。

附件 1、新余学院2019—2020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计划表

2、新余学院外聘教师申请审批表(2019年度)

3、新聘人员相关证件粘贴页

4、学校聘用企业人才情况汇总表

5、学院教师课时统计表(2019-2020-1学期)

6、关于提高部分“双百工程”外聘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通知

7、新余学院外聘教师劳务合同

新余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八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实施2019年大学生团队扶持培养项目和“双师型”师资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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