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17年7月3日印发的《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7〕12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年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工作,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作为聘任、晋职、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对象
在职在岗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未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有业务关系归属的教师回业务所在教学单位进行登记;辅导员在工作所在教学单位进行登记。
登记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1日教师参加的公益服务项目。
时间安排
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登记程序
1.每位教师填写《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上交所在学院(中心)。
2.各二级学院(中心)对本单位教师志愿指导学生考研、志愿课外辅导工作、教师担任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成员三类公益服务项目得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除以上三类公益服务项目外的其他18类公益服务项目,由各二级学院(中心)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统一上交人事。再由人事处分别送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
4.各分项负责单位,根据平时统计的数据和掌握的材料,对教师的《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表》进行审核,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1)教师参与学校或社区集体活动、担任校级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成员等2类项目由党政办负责审核;
(1)学生党建联系人等1类项目由组织部负责审核;
(2)举办思政报告会或讲座、网络育人工作、参与组织校级大型文体活动等3类项目由宣传部负责审核;
(3)社会兼职等1类项目由统战部负责审核;
(4)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文体和竞赛活动、工会工作、科技文化服务等3类项目由校工会负责审核;
(5)指导社团、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2类项目由校团委负责审核;
(6)组织学术沙龙(论坛)、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学术兼职等3类项目由科研处负责审核;
(7)指导创新创业团队等1类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
(8)组织教学沙龙(论坛)、青年教师导师制等2类项目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5.结果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将每人的公益服务分及所有业绩向全校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指定工作人员,并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人事处。
2.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的考核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审核,严格把关。
3.对有疑议的教师业绩,需二级学院提供该教师业绩的原件及相关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业绩的有效性进行再审查,审查结果通报给二级学院,并且作为教师业绩复核结果。考核过程中如出现较大争议,交由教师公益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裁定。
4.对于提供虚假情况、材料的单位、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该年度全部公益服务工作量,取消单位年度“公益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通报全校。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李婷婷(行政楼221室)
联系电话:6666275电子邮箱:836591018@qq.com。
附件1: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
附件2: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2018年)
学院(中心)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职务 |
| 职 称 |
| 学历学位 |
| 专业 |
| 政治面貌 |
|
序号 | 类型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主办单位 | 时间 | 个人承担任务情况 | 个人得分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个人得分合计 |
|
注:1、类型:共有三类,分别为志愿育人类、参与学校工作类、志愿服务社会类;
2、项目名称,根据学校文件,共有21个项目,分别为:指导学生考研、课外辅导工作、担任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担任校级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成员、参与学校或社区集体活动、学生党建联系人、举办思政报告会或讲座、网络育人工作、参与组织校级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兼职、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文体和竞赛活动、工会工作、科技文化服务、指导社团、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术沙龙(论坛)、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学术兼职、指导创新创业团队、组织教学沙龙(论坛)、青年教师导师制等21类。
3、个人得分:按《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7〕12号)附表所列的计分标准计算。
附件2:
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汇总表
(2018年)
学院(中心)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