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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 的通知
时间:2018-11-27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17年7月3日印发的《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7〕12号)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8年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工作,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作为聘任、晋职、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对象

在职在岗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未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有业务关系归属的教师回业务所在教学单位进行登记;辅导员在工作所在教学单位进行登记。

登记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1日教师参加的公益服务项目。

时间安排

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工作从2018年12月1日开始,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四、登记程序

1.每位教师填写《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上交所在学院(中心)。

2.各二级学院(中心)对本单位教师志愿指导学生考研、志愿课外辅导工作、教师担任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成员三类公益服务项目得分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3.除以上三类公益服务项目外的其他18类公益服务项目,由各二级学院(中心)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统一上交人事。再由人事处分别送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校工会、校团委、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

4.各分项负责单位,根据平时统计的数据和掌握的材料,对教师的《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表》进行审核,具体分工情况如下:

(1)教师参与学校或社区集体活动、担任校级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成员等2类项目由党政办负责审核;

(1)学生党建联系人等1类项目由组织部负责审核;

(2)举办思政报告会或讲座、网络育人工作、参与组织校级大型文体活动等3类项目由宣传部负责审核;

(3)社会兼职等1类项目由统战部负责审核;

(4)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文体和竞赛活动、工会工作、科技文化服务等3类项目由校工会负责审核;

(5)指导社团、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2类项目由校团委负责审核;

(6)组织学术沙龙(论坛)、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学术兼职等3类项目由科研处负责审核;

(7)指导创新创业团队等1类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

(8)组织教学沙龙(论坛)、青年教师导师制等2类项目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审核。

5.结果公布。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将每人的公益服务分及所有业绩向全校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考核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指定工作人员,并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人事处。

2.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的考核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审核,严格把关。

3.对有疑议的教师业绩,需二级学院提供该教师业绩的原件及相关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业绩的有效性进行再审查,审查结果通报给二级学院,并且作为教师业绩复核结果。考核过程中如出现较大争议,交由教师公益服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裁定。

4.对于提供虚假情况、材料的单位、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个人该年度全部公益服务工作量,取消单位年度“公益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并通报全校。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李婷婷(行政楼221室)

联系电话:6666275电子邮箱:836591018@qq.com。

附件1: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

附件2: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登记表(2018年)

学院(中心)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学历学位


专业


政治面貌


序号

类型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主办单位

时间

个人承担任务情况

个人得分

1








2








3








4








5








6








7








8








个人得分合计


注:1、类型:共有三类,分别为志愿育人类、参与学校工作类、志愿服务社会类;

2、项目名称,根据学校文件,共有21个项目,分别为:指导学生考研、课外辅导工作、担任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担任校级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委员会成员、参与学校或社区集体活动、学生党建联系人、举办思政报告会或讲座、网络育人工作、参与组织校级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兼职、代表学校参加上级文体和竞赛活动、工会工作、科技文化服务、指导社团、指导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术沙龙(论坛)、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学术兼职、指导创新创业团队、组织教学沙龙(论坛)、青年教师导师制等21类。

3、个人得分:按《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7〕12号)附表所列的计分标准计算。

附件2:

新余学院教师公益服务工作量汇总表

(2018年)

  • 学院(中心)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姓名

    职称

    个人得分

    备注







































































  • 学院(中心)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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