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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时间:2025-10-24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集中开展认定工作。

一、资格条件

1.身份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认定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理论课程。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按照《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资函〔2020〕3号)文件执行,其中非在编临床教学人员须在人社部门备案,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等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2.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学历条件

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

2.申请人应取得《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3.申请人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等学科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

5.高等学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3.社会人员。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5.在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工作人员。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工作人员。

7. 其他不宜受理的情形。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并勾选“新余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2.申请人所学专业、所教授课程、所申请学科须相近或一致,或能提供胜任所教学科的相关任职条件材料。“申请任教学科”不得填报一级和二级学科,须填报三级学科。

3.其他事项请关注报名系统提示和其他相关通知。

三、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1.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免试人员除外),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2.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测试。

3.依据《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赣教人字〔2002〕5号)开展测试,具体时间以当年认定通知为准。

四、专项体检

申请人须到学校统一指定医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费用自理。

五、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以当年认定通知为准。

2.所需材料清单: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2)人事关系材料:正式编制人员提供《机构编制管理证》(编制证首页和本人页)或调令;非事业编制人员提供学校聘用合同(在提出申请时已通过试用期且合同存续期须有一年)或其他能够说明人事隶属关系的材料;附属医院非在编临床教学人员须提供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3)财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工资表。

(4)江西省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5)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认定当年两学期教学任务材料即教务系统中原始的班级课表(缺一不可)。专职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须为思想政治教育,其教学任务材料可由学工处提供。

(6)《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标准及办法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体检结论”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7)《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8)普通话证书(免试人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或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9)教师身份材料。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11)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照片相同)。

六、学校公示

审核通过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七、认定评审

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备案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省教育厅

八、证书发放

评审结果在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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