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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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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领导工作职责
时间:2018-05-30  

​人事处处长:彭佳

1、主持本部门全面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分管校领导负责;

2、负责全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及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

3、组织制定学校人事工作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主持制定人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设置、人才引进、人事调配、人员聘任和职称评审、师资培训、对外交流以及人事经费的审批等工作;

6、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行政楼226

人事处副处长:刘捡平 敖华东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并对处长负责;

2、协助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协助负责组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助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

4、协助负责师资培训及对外交流工作;

5、协助负责实施岗位聘任和各类人才管理及考核工作;

6、协助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津贴发放的审核工作以及学校教职工的各项福利和有关保险的审核工作;

7、协助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8、协助负责实施人才引进计划、招聘与管理工作;

9、协助负责审核教职工的退休和延退工作;

10、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行政楼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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