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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副科长:罗家弘 科员:胡新忆)
1、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和校内津贴、补贴发放工作;
2、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和延退手续工作;
3、负责办理伤、残、亡教职工善后及遗属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等工作;
4、负责办理职工的养老、失业保险和有关劳资福利全年的统计报表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审核、汇总、全校劳动监察工作;
6、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工资待遇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行政楼234
办公电话:0790-666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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